两倍工资应何时支付

发表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时间:2008-4-15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呢?

  《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如果不能够在建立劳动关系同时订立书面劳动时,可以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期限,宽限期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二倍工资,超过一个月则要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双倍工资的支付只有发生在今年2月1日以后,并从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第2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在此建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尽量做到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入职,或最迟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用工成本的增加。

  最后要特别提醒劳动者的是,并非只要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得到两倍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支付两倍工资也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劳动者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二是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今年2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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