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导语 2017年惠州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时间、条件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认定范围

  1、2014年9月1日去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下面是关于认定相关事项的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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