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亚湾插班生招生公告(华师附小)
导语 大亚湾插班生招生公告已于7月1日正式发布,下面就跟惠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根据大亚湾区2018年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8年秋季学期招收少量插班生作如下公告。
一、招生办法
依照《大亚湾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和《2018年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划片招生、户籍生优先录取的政策招收少量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招收三年级25人、四年级30人、五年级45人、六年级30人。
三、招生对象及录取顺序
各年级插班生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第一批录取:学区户籍生优先录取(2018年8月16日及之前取得户籍)。
学区范围:龙光城和老輋村南部区域(以西南大道为界,西南大道以南)。
(二)第二批录取: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2018年7月31日及之前取得学区内居住证;居住证回执不予受理)。
学区范围:龙光城和老輋村南部区域(以西南大道为界,西南大道以南)。
四、工作流程
(一)学区、周边学区户籍生申请学位程序
1、8月17日至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家长到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8月20日至22日,学校审定该批次学位申请者的材料。
3、8月24日,公布录取结果。
4、9月2日上午8时,被录取学生父或母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学校注册。
(二)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程序
1 、8月12日9时起至14日17时止,登陆大亚湾区宣教局网站,点击积分入学栏目,进入申报系统端口。
2 、8月17日至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申请人到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8月20日至22日,学校审定该批次学位申请者的材料。
4、8月24日,公布录取结果。
5、9月2日上午8时,被录取学生父或母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学校注册。
五、申请插班生学位所需材料
(一)学区内、周边学区户籍生(2018年8月16日及之前入户,以儿童户籍为准)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
②父母身份证
③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④《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材料:
1.必备材料:
①惠州市外户籍插班生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所属派出所出具居住信息表(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②惠州市内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社保或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四选一)
③插班生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④《学籍基本信息表》(该表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积分材料:
⑤大亚湾区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⑥大亚湾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⑦适龄儿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大亚湾区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大亚湾区投资纳税证明;
⑨大亚湾区受表彰情况证明;
⑩大亚湾区志愿服务证明。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插班的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亚湾区宣教局网站申请学位,并在规定时间到所申报的学校进行材料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2.咨询电话:0752-5830418,0752-5830416;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3.“近五年”是指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4.非惠州市户籍申请人居住证为必备条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没有学区内房产而只有居住证回执的不给予办理入学申请
有学区内房产且只有居住证回执的有报名资格,但居住证项目不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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