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指南
导语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1〕12号)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2021年惠阳高级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在惠阳区内小学毕业的惠阳区户籍学生;
(二)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四)因惠阳高级中学地处惠州市惠城区,其中的225个招生指标由惠州市教育局统筹招收惠城区生源。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21年6月19日~20日。
(1)惠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就读小学申报,并填写《2021年惠阳高级中学积分入学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2)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干部职工子女由其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填写《2021年惠阳区干部职工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录取办法及程序
采取“积分入学”按批次录取办法,招生批次及程序如下: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在惠阳区内小学毕业的惠阳区户籍学生;
第二批: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及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干部职工子女。
(二)积分入学程序
1.积分审核。6月21~7月23日,各直属学校、各镇(街道)教育指导中心对第一批学生积分情况初审,区教育局对第二批学生积分情况初审。6月28日~7月23日,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各项指标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
2.审核公示。7月26日~30日,第一批学生积分情况及录取名单在原就读小学公告栏公告,第二批学生积分情况及录取名单在区教育局公告栏公告。对本人分数有异议的监护人,可于公示期间向受理学校或区教育局申请复查。
3.录取通知。8月2日~3日,学校通知已被录取学生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领取告知书。8月4日~5日,第一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入学告知书,第二批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教育股领取入学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报到注册。被录取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包含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市驰援湖北医务防疫人员子女等,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单位公函及户口本、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等相关资料。
五、有关事项说明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报前三批户籍所属学区初中或惠阳高级中学,如已被前三批录取,则不能被惠阳高级中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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