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龙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

导语 2024年龙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招聘编外人员1人;主要负责协助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需要安排到基层所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人。

  图源: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六)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18至35周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8日、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惠州市龙门县环城东路42号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联系人及电话:李股0752-7988005。

  4、报名须提交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到场领取准考证,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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