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惠东县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招聘7名从事城乡社区治理、就业创业服务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0届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岗位职责

(一)在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相关工作;(二)协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应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为留守老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等民政对象,以及贫困户、涉法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群,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社区发展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三)深入村居,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民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最后一米”;(四)在“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框架下,整合社区资源,推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愿意扎根基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9月17日下午5:3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所需资料制成压缩包(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报考姓名+报考岗位)发送到hd12333cjg@163.com。报名后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日除外)致电0752-8525996,确定报名成功。

  3.报名需材料:

   (1)《惠东县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3)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2020届毕业生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经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试或考核成绩),但须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5)属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证明材料;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证明材料;

  (7)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由人社部门盖章审核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三)笔试

  1.应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及测量体温等工作;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研究划定;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dong.gov.cn)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体检与考察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分数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和民政局联合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替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

  1.在体检、聘用等环节弃权的;

  2.体检等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被吸纳到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按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执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七、报名咨询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8525996

  惠东县民政局 0752-8820912

  附件:1.惠东县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

   2.惠东县2020年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东县民政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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