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保特定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惠州医保的特定门诊报销比例会根据疾病的种类不同而产生变化,具体的门诊报销比例及病种范围详见正文。

  特定门诊报销比例

  1、一类门特,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95%(职工缴费不满6个月含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50%),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55%(高血压、糖尿病为75%)。

  患第1至32项、37至40项疾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5%,

  2、二类病种,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支付比例均为95%(职工缴费不满6个月含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50%)。

  3、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行政区域内标准下降20个百分点。

  5、参保职工部分门特疾病治疗所需药品纳入职工医保门特药店管理,具体按我市门特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认标准及待遇标准表 (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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