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才安居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导语 2022年5月30日惠东县发布《惠东县人才安居住房配租实施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申请条件及对象、配租说明等等。

  申请配租程序

  (一)申请。

  所有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住房、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和申请资料报送县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受理。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需要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

  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用人单位提交资料进行核查。

  (三)公示及登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核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保障网站予以公示10 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成立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作为获得人才安居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登记造册。

   (四)选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人才安居住房房源空置情况组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进行摇号选房。每批次房源供给大于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安居住房配租申请数量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开摇号排序选房配租。

  每批次房源供给小于审核通过后的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数量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开摇号排序选房,未能分配选房的纳入轮候名单,优先参与下一批次选房配租。选取房号后应立即签署《选房确认书》;未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签订合同。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人才安居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人凭《选房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到人才安居住房物业管理处交纳保证金,缴纳规定费用后,到人才安居住房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不缴纳规定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轮候。

  如遇房源供给小于审核通过后的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数量的,实行轮候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人才安居住房轮候登记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并将轮候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轮候具体优先顺序如下:

  1.重点引进和紧缺人才;

   2.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3.硕士研究生学历、技师职业资格人才。

  (七)建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予以登记入册,分类统计,建立统一的纸质和及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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