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人才安居房选房轮候顺序是什么?

导语 2022年5月30日惠东县发布《惠东县人才安居住房配租实施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申请条件及对象、配租说明、轮候顺序等等。

  轮候顺序

  如遇房源供给小于审核通过后的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数量的,实行轮候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人才安居住房轮候登记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并将轮候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轮候具体优先顺序如下:

  1.重点引进和紧缺人才;

   2.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3.硕士研究生学历、技师职业资格人才。

  承租人在使用人才安居住房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人才安居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人才安居住房的;

  2.擅自互换、出借、转租、分租、抵押的;

  3.将人才安居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 6 个月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或累计 6 个月拖欠租金;

  6.在人才安居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人才安居住房严重毁损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违法、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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