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商转公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最新)

导语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套数认定标准

  1、职工家庭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2、职工家庭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惠州商转公类型说明

  商转公贷款分为“商转纯公积金贷款”和“商转组合贷款”。在符合条件的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原商业贷款可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在非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原商业贷款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纯公积金贷款的,需向房屋所在地的银行(广发银行)提出商转纯公积金的申请,我中心审批通过出具《商转公贷款额度确认书》后,申请人需向原商贷银行还清全部贷款余额;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需向房屋所在地的原商贷银行提出商转组合的申请,无需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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