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恺新家园恺旋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导语 仲恺高新区的人才公寓在恺新家园,市民朋友们如需申请的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并且前往相关的部门申请。

  申请对象:

  纳入“恺旋人才计划”管理和认定的各类人才,根据人才类型划分不同层次:

  A类人才包括:中国两院院士(含双聘院士)、外国国家院士、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的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等人才。

  B类人才包括入选“恺旋人才计划”杰出贡献团队成员、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领军人物、创新创业新锐团队成员和个人、区管拔尖人才、创新创业后备人才、已备案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人才。

  C类人才包括已备案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选“恺旋人才计划”优秀研发工程师、首席技师、优秀技师、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等人才。

  原则上机关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的人才不列入申请对象。

  申请资格: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租人才公寓,恺旋人才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都为恺旋人才的,指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未婚的,本人为申请人。

  同时,申请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租人才公寓:

  1.申请人所在企业需在我区进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区范围内生产经营。

  2.申请人需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或累计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则上须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在我区及惠城区内没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视作有自有住房的情形包括:在我区及惠城区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预购的商品房,已领取货币补偿款的被拆除的原有住房,购买住宅用地的;其他应当视作自有住房的情形。

  本通知所称的其他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具体配租程序如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区党群办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仲恺(国家级)高新区恺旋人才公寓个人住房申请表》一式3份(登陆高新区门户网、党群网或恺旋人才网下载);

  2、恺旋人才卡(未申领人才卡的恺旋人才在提交材料时核定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外国籍的提供护照)、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我区企业签订3年(或累计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以来在我

  以上各类材料复印件均需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审核。区党群办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对象住房等申报情况的初审并提交区房产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复核。区房产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对象申报情况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房源类型及配租标准汇总申请对象名单。

  (四)摇号。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才在相对应的房源类型中进行摇号。

  (五)公示。最后在高新区门户网、党群网或恺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入住。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并安排入住。申请人依照租赁合同交纳3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

  (七)轮候。区党群办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建立人才公寓轮候登记册,将符合条件但未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程序进行轮候。

  (八)完善建档。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对人才入住情况予以登记入册,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建立统一的纸质及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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