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临时救助申请方式(含详细流程)

导语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惠州发布了《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非惠州户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享受到该福利。

  临时救助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救助方式按照《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粤府办〔2021〕4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急难型救助从受理到发放救助金,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提供资料

  家庭成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并书面授权查询核对。向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供家庭成员有效居住材料(居住证、纳税信息打印单、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

  1.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证件是否与申请家庭成员相符

  3.开展经济状况核对

  4.核对通过,受理申请

  5.开展入户调查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

  7.张榜公示3天

  8.相关材料送县级民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

  9.获得临时救助

  10.救助后公示6个月

  一般程序(小额救助):

  1.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证件是否与申请家庭成员相符

  3.开展经济状况核对

  4.核对通过,受理申请

  5.开展入户调查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审批决定,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7.张榜公示3天

  8.获得临时救助

  9.救助后公示6个月

  紧急程序:

  1.接到有关部门、组织、公民报告救助线索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核查情况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实施先行救助

  4.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5.救助后公示1年

  办理时间

  一般程序:约13-15天。核对通过并受理临时救助申请后5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入户调查和审核,张榜公示3天,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3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一般程序(小额救助):约10-11天。核对通过并受理临时救助申请后5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审批决定,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即可发放。

  紧急程序:接到线索后立即核查办理。紧急情况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 注:如果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张榜公示期间出现问题或异议的,可能需要再次核实或进行民主评议,所需时间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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