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赴澳门就业人员逗留签注办理材料
导语 惠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惠州市赴澳门就业人员逗留签注办理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准备好下述证明材料前往办理地点进行申请。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5.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6.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出具的《“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申请表》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劳务经营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内地劳务人员赴澳门证件的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签注】可获得惠州办香港|澳门签注指南、全市自助续签位置|时间、签注次数|间隔|逗留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