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在惠州缴纳了公积金的市民朋友们,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用来建造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等。
1、本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2、绑定卡(结算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
3、建造本市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国土证》 (宅基地的提供农村宅基地批准文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的需要提供)、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或工程造价预算书)
【拓展——公积金提取限额】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
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造价款。
无房租房自住的
1、 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且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
2、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 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间的实际房屋租金 (不含租金预付金额)。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惠州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提取地点、提取材料/指南、提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