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指南

导语 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申请?本地宝小编问您解答。

  适用对象

  具备拟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因房产动迁等原因举家迁入的在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

  办理材料

  申请转学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3、《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说明: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招生而划分的,转学不划分学区,如申请转入学校学位已满,将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

  申请程序

  1、适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证件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拟转入学校申请转学,进学校审核后填写《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2、受理学校于规定的时间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审核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审核程序: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办理地点

  适龄儿童当前所在学校

  申请受理及批复时间

  1、转学申请受理时间

  (1)秋季转学申请受理时间:每年的7月1日至7日和8月10至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周六日除外);

  (2)春季转学申请受理时间: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放寒假前四天至放寒假前两天。

  2、转学批复时间

  (1)秋季为8月25日前;

  (2)春季为义务教育阶段放寒假后15天内。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