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直拟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求职和推荐就业情况登记表
导语 市直拟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求职和推荐就业情况登记表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市直拟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求职和推荐就业情况登记表
备注:
1、本表用于证明拟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前接受推荐就业服务的情况。
2、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其中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一份、个人暂存一份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再交认定的受理机构)。
3、首次办理时需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4、表中的“推荐结果”一栏填写“拒绝服务”、“已招用”、“未招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