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惠州工作许可证如何办理?

导语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惠州工作,那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要如何办理呢?小编跟你一起了解一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流程

  【承办机构】: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科室】:涉外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事项】:办理外国工作许可证书

  【办结时限】:20天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2-2789196

  【相关业务】: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 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

  2、申请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ABC三类外国人才标准划分

  A类(外国高端人才):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 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外国高端人才 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限制。

  B类(外国专业人才):外国专业人才是指要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应当不超过 60 周岁,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C类(外国普通人员):外国普通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从事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的临时性、季节性、非技术性或服务性工作。

  三、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流程

  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提交材料的,需在线登 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 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并现场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 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3、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受理机 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 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 5 日内送 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4、审查。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均需核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 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

  5、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

  四、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2、工作资历证明(复印件,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证明联系人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采用承诺制。如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知名奖项获奖,可提供相应获奖证明材料。)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须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采用承诺制。如有境外专业资格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所在国公证机构认证。)

  4、申请人国籍国或长期居住国(地区)官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公证机关等部门以及国籍国驻华使、领馆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外国高端人才(A类)该项采用承诺制。)

  5、申请人体检证明(复印件,须由我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提供中文合同,须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头像居中约占照片尺寸2/3,图像清晰,无半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50KB以上,尺寸在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2真色彩。)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随行家属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体检报告(18周岁以上家属)以及电子照片。

  10、其他材料。

  【备注】:

  ①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②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③外国高端人才须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同意许可决定机构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调查。

  ④通过计点积分达到高端人才标准的,须提供相应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汉语水平能力(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来华工作年薪的收入证明以及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⑤近3年内,已获得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可不提交材料项(3)最高学位证书和(4)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岗位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相同的,可不提交材料项(2)工作资历证明材料。

  ⑥国籍变更的,须重新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⑦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期限通常应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期限一致,确有特殊情况不一致的,申请来华工作期限不得超过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期限,并须说明理由。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原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2、随行家属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原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备注】:

  ①申请人须补充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中有关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部分信息。

  ②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交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核验的,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须提交原件核验。对采用承诺制的证明材料,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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