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澳居民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导语 2021年9月15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惠州市港澳居民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其中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条件、对象、标准、申请材料、程序等见下文。

  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在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

  第二类: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离开户籍所在地惠州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惠州市创业的劳动者,提供《毕业证》或记录有外地就业信息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外出务工期间参保缴费记录)。

  应核验信息: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属脱贫人口的核验脱贫信息;离开户籍所在地惠州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惠州市创业的劳动者核验就业登记信息或社保缴费记录;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社保缴纳记录及申请时的参保信息。

  4.“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5.“小微企业名录”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补贴】可获取惠州市港澳居民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各类补贴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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