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待遇领取指南

导语 在惠州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惠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申领材料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以上2点需提供材料:有关部门停产停业通知,注销、吊销、撤销通知书复印件等

  2、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需提供材料:单位公函

  3、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需提供材料:被平台或机构暂停服务资格超1个月的平台机构材料,如APP截圄等

  4、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需提供材料:不少于连续5天的病历及医院开具与住院合计不少于20日的病休单或因工伤残一至六级的鉴定立书或因本次病(伤)申请的残疾人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需提供材料:根据非自愿失业原因提供相关材料。

  除了以上对应情形所需材料,还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申领程序

  1、粤省事惠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待遇粤省事申领流程指引

  2、广东社保服务网上平台惠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广东社保服务网线上申领流程

  3、现场申请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对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申请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通过数据比对,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按规定核定申请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推送办结信息或生成《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待遇于次月10日前支付到账。

  办理时限:失业保险金申领现场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现场申请地点:

  惠州社保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752-12333

  推荐阅读:

  惠州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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