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合法公民
2.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超过30天)
3.离开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经商等活动(超过30天)
4.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
(惠州部分服务站可为外地流入惠州市流动人员办理有效期为四个月的流入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未婚:
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1寸彩照1张
已婚未育:
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所妇检证明、本人1寸彩照1张
一孩:
户口簿、结婚证、生育服务证、上环证、查环查孕证明、本人1寸彩照一张
二孩及以上:
户口簿、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结扎证、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缴款发票、本人1寸彩照1张
当事人申请:
本人向户籍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
填写资料
并在户籍所在居委会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村(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户籍所在地发放:
申请人携《申请表》、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和小一寸近照2张(已婚育龄妇女加带本区属医疗机构或街道人口计生办3个月内有效的查环查孕证明)到镇、街人口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审核发放
户籍所在镇、街人口计生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和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注意:外地流动人员可到镇计生办或现居住地所管辖区计生部门办理有效期为四个月的流入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员必须在四个月内回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