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夫妻
2.有意生育的已婚夫妻
(注:办理需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已婚有孩子: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女方近期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5.小孩出生证
6.上环证或结扎证
已婚未育: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女方近期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6.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检证明
政策外生育: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女方近期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7.征收社会抚养费证明及行政处罚材料
领取表格
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居民委员会或单位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
居委会单位核查
并将表格交由夫妻双方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及单位核查婚育情况
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待申请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后,可持核查后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及办证材料到到当地计生办办理
证件办理
镇区、村(居)委会计生办核对相关资料,并打印证件,由村计生办工作人员领回送当事人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