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件复印件(用B5纸复印,各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二)《国家助学贷科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三)《家长承诺书》(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系下发及组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