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育儿假新规定
导语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 3 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 3 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 3周岁。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 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 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 3 周岁。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统筹考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对育儿假、护理假的计算方式和具体请休问题进行明确。
即,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育儿假、护理假均不可叠加、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拆分不超过2次,并对父母为外省户籍、子女在广东工作的护理假请休情况作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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