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护理假工资发放标准

导语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有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1、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2、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3、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理假】可获广东惠州护理假工资待遇说明、请假材料说明、相关政策规定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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