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公租房第八批申请材料汇总

导语 结合大亚湾开发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将于近期开展第八批公租房的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已经公布了!

所需资料清单
序号 住房保障类别 需提交资料 备注
1 大亚湾城镇户籍 1.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注意身份证有效期限。)
2.户口本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性质页及人员信息页。)
3.未婚承诺或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委托书(原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备注:属于我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所属单位出具在职证明,证明需注明是公务员或在编人员
2 惠州市辖区户籍(异地务工)
大亚湾非城镇户籍
1.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注意身份证有效期限。)
2.户口本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性质页及人员信息页。)
3.未婚承诺或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社保证明
5.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大亚湾,注意有效期限,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社保证明相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需增加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6.委托书(原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3 惠州市辖区外户籍(异地务工) 1.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注意身份证有效期限。)
2.户口本复印件(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及未满18岁的子女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性质页及人员信息页。)
3.未婚承诺或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社保证明
5.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在地在大亚湾,注意有效期限,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社保证明相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需增加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6.居住证(大亚湾辖区居住证,父母作为共同申请需提供父母居住证,注意居住证有效期限,如在办理中,请提供回执)
7.委托书(原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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