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亚湾本地户籍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导语 结合大亚湾开发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将于近期开展第八批公租房的申请工作。
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条上款第1目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温馨提示:
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申请的地点也是不同的。(2023年大亚湾公租房第八批申请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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