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个体户公积金雇员缴纳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在惠州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己缴存公积金,缴存前需要按个体工商户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及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惠州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手工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体工商户雇员必在该个体工商户名下缴纳社保,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雇员在该个体工商户名下的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复印件一份(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打印);

  4、个体工商户雇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个体工商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缴存个体工商户应该知晓正常缴存(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和材料,并承诺向我中心提供的申报材料是真实、有效、完整的,与原件相一致,且不存在任何不实、虚构、隐瞒的行为,否则缴存单位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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