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缴存疑问解答汇总

导语 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疑问解答出炉!试用期内要缴存公积金,通过补偿金等方式免除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是否可以,答案来啦!

  单位需要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需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司能否与职工签订协议,通过补偿金等方式免除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不能!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每个单位和职工都必须依法缴存的住房建设基金,具有强制性。

  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单位都必须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方式和数额及时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通过协议等方式改变缴存方式或者减免缴存义务。

  公司没有为我缴存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自由职业者缴存吗?

  不可以,单位在职职工不属于自由职业者,不能以自由职业者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三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义务。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有权对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有效投诉、举报,经实地核实后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如果遇到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可带齐投诉所需资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部或各县区管理部进行投诉,具体所需资料可拨打热线电话:12329咨询。

  惠州市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所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规定,户籍在本市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并以个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可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正常缴纳社保,自由职业者需要稳定收入(具体通过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明细中体现)。

  办理了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途中找到工作单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在职单位名下账户进行缴存吗?

  可以的。自由职业缴存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同时撤销签订的《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办理所需资料为《惠州市个人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自由职业者完成账户封存后,由现工作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对自由职业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转移启封即可继续正常缴存。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否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已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不允许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得惠州住房公积金个账查询入口、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办理指南等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