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哪些人可以购房落户?
导语 惠州落户新政已经全面正式开始实施!购房者都可以办理购房落户,但是购房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办理条件
1、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2、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
需审核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其他情形:
1. 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
2. 申请人的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记载不一致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书面说明(本人签名)。
3. 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可不提供)。
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经抚养权属方同意,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可跟随另一方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4. 住宅房屋产权是两人以上(含两人)共有的,只允许拥有产权比例最大的一名产权人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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