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保补缴指南

导语 需要办理社保补缴,可以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保局等办理补缴事宜。

  办理条件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补缴。

  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及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合同工、临时工:《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装订成本)及工资明细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人员:《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装订成本)及工资明细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按文件分类对应填写表格)。

  注:非惠户籍需用人单位补缴。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凭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关系股窗口办理。

  2、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打印《补缴核定单》,凭《补缴核定单》五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

  提示:中断的两个月建议可由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关系科(股)申请。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市社保局:

  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电话:0752-2789225

  城区社保局: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楼三楼

  电话:0752-2169003

  惠州社保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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