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公租房申请流程
导语 申请惠东县的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呢?如何申请呢?跟着惠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流程
(一)申请。
本县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公租房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
非本县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的公租房申请,由申请人向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所在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不申请住房补助的家庭或个人可直接向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核实申请人符合条件后进行配租。 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需要由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审。
社区居委会或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由镇政府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汇总。
(三)审核。
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的7个工作日内分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实施并联复审。县公安、社保、房管、国土、地税等部门(单位)应在收到申请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向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申请人的有关财产及收入证明。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复审资料整理归档后移交县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或个人收入进行核定’县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
(四)公示及登记。
各镇政府应对初审信息在办公场所或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将审核结果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曰。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各镇政府、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成立的,由各镇政府和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公示尤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登记造册。
(五)轮候。
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按申请登记分类,按照轮候规则公开摇号排序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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