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仲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想要申请惠州仲恺区的公租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跟着惠州本地宝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原则上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指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一)在本区城镇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在户籍所在地区域内申请公租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仲恺高新区所属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条上款第1目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本区城镇稳定就业的本区非城镇户籍务工人员、非本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区城镇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1年(含1年)以上;

  3.就业单位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区无房产;

  5.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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