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导语 在大亚湾居住的市民朋友们,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大亚湾区的公租房,例如单身人士也是可以申请的。
区城镇户籍家庭或个人申请审核流程(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人群)
1、领表,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
2、申请,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
3、初审及公示,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材料并负责调查与核实,随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道办事处将初审情况公示10日,公示完毕后将初审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汇总。
4、审核,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区房产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单位),以上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财产及收入证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复审资料整理归集后送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5、公示及登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登记。
6、轮候,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申请登记分类,按照轮候规则公开摇号排序轮候。
7、选房,轮候到位的参加摇号选房,选取房号后立即签署《选房确认书》,未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8、签订合同。
非区城镇户籍、不申请住房租金补助的家庭或个人申请审核流程
1、领表,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
2、申请,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3、初审及公示,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区房产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单位),以上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财产及收入证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复审资料整理归集后送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5、公示及登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登记。
6、轮候,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申请登记分类,按照轮候规则公开摇号排序轮候。
7、选房,轮候到位的参加摇号选房,选取房号后立即签署《选房确认书》,未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8、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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