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服务券使用方式

导语 惠州的企业领取了服务券后,如何使用呢?使用方式是这样的呢?使用时间有限制吗?

  使用时限

  服务券申领后30个自然日内

  服务券使用

  1.持有服务券的中小微企业应在当批服务券截止申领后30个自然日内选择服务产品下单,上传服务合同或协议(注:已支付全款的还需要上传服务机构返还服务券补贴费用的承诺函,见附件3)。

  2.企业必须于11月13日前支付服务券给服务机构,并上传全额发票(企业自付加服务券补贴金额)、对公转账凭证(企业自付金额)、完善的服务成果佐证材料。

  3.服务机构核对中小微企业申领服务券时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收取服务券。

  4.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下单、上传合同,以及未在11月13日前支付服务券的,系统将自动回收其领到的服务券,且占有该企业当年申领额度;企业预计无法使用的服务券应在当批服务券规定的退券截止时间前退回,主动退回的服务券不计入当年已申领额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服务券】可获得惠州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领取入口、领取指南、补贴标准、可以购买什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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