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养犬需要符合申请条件?

导语 《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惠州养犬的市民朋友们注意了!

  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在本市区域内有固定住所,单位配备犬笼或者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并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犬只;

  (三)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在一般管理区饲养三月龄以上犬只的,养犬人可以通过养犬管理服务系统或者登记办理点自愿申报养犬信息。

  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以便民为原则设置登记办理点,并公布登记办理点名单。

  说明: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收到养犬登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登记,为犬只编制唯一序列号并发放智能犬牌。不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经养犬人同意,可以为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志或者采集生物识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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