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哪些人员可以纯个人缴纳?
导语 2021年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均可个人缴纳公积金。
申请条件
户籍在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或年满16周岁以上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
(一)自由职业者;
(二)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
拓展
自愿缴存人员直接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为个人缴存者,通过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设定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东省规定的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按照不低于10%,不高于24%。缴存额度上限约束控制在惠州市社平工资的3倍,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申请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应税劳务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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