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批大亚湾区金湾花园博士楼申请指南

导语 大亚湾区人才办联合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开展第三批金湾花园“博士楼”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工作,

  申请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在本辖区工作且每年在湾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点联系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优秀专家;

  2.入选市“天鹅计划”的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3.博士后研究人员、拥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人才;

  4.管理期内的东江学者、拔尖人才、首席技师。

  博士、正高职称及相当层级以上人才申请入住博士楼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3万元安家费。申请人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优秀人才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均为优秀人才家庭,每个家庭指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材料

  1.《大亚湾区金湾花园“博士楼”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核准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以获得上级荣誉称号申请的提供当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学历学位或职称身份申请的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在站或出站证书、正高级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6.其他佐证材料。

  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申请“博士楼”高层次人才公寓的人才,需先到区人才办递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经区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凭核准表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到金湾花园现场抽签摇号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三)原已通过审批并入住公租房、人才周转房的高层次人才而又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需先退出原公租房、人才周转房的入住资格,再申请金湾花园“博士楼”高层次人才公寓,相关退出手续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四)为充分发挥人才集聚效应和便于统一服务管理,区委、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安居,专门整合独栋“博士楼”用于安排博士、正高等人才入住。在博士楼一楼建成高层次人才党群服务中心,为区内人才提供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情系人才”的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氛围。因此,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尽量集中申请“博士楼”高层次人才公寓。

  申请地点和联系方式:

  区人才办(地址:大亚湾中兴南路118号管委会大楼5楼B510,联系电话:0752-5562112);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大亚湾中兴五路126号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楼214,联系电话:0752-553103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博士楼】可获得大亚湾人才公寓“博士楼”申请时间|指南|申请表下载|户型|续签|租金和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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