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在大亚湾的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大亚湾的公租房,具体的申请套件及细则都在这里!
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大亚湾区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2、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人员提供《未婚承诺》原件一份;
3、相关收入核定证明。
申请流程
递交申请→社区、村居委会审核→街道办初审并公示→区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终审并公示→获得保障资格→摇号→选房→签订租赁合同→入住。
申请地点:
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递交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
1、《惠州大亚湾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档案》请到对应的申请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
2、递交申请时不分先后顺序,获得保障资格家庭的选房顺序以系统摇号排序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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