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五期

导语 广东省公安厅2018年11月19日发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五期,详见下文。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五期

  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通过审查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发布如下:

  第一部分新产品


  :本期共发布7家企业21个型号的新产品。

  【拓展】

  为进一步加强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2021年10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惠州市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十项措施》,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监管并“对群众在用违标电动自动车设立过渡期,过渡期终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即2022年7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仍然上路行驶的违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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