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惠州户籍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双方均非惠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相关材料,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现役军人结婚登记所需材料见下文。

  非惠州户籍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2、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与内地居民选择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拓展材料】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目前,惠州办理婚姻登记需要进行线上预约,市民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惠州市婚姻登记已实现全市通办,“准新人”任意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可在全市各县市区任一家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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