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轨西湖站安置房交付流程及时间

导语 据城乡规划局5月2日发布公告称:莞惠城轨西湖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12号小区安置房工程已经综合验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等了5年,终于还是等到了。

  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就公告称莞惠城轨西湖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12号小区安置房工程已经综合验收合格,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现在我们来看看交付需要哪些具体步骤和流程。

  【选房时间】

  安置房选房时间自6月1日上午9:00时起至6月15日17:00时止。

  被征收人按照户型分类和有效的签约顺序号依次选房、分批进行(分批次时间及有关事项以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分别寄送给各被征收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逾期选房视为放弃原签约顺序号,需重新排号选房。

  【交房时间】

  安置房集中交付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时起至6月30日下午17:00时止。

  被征收人须于该段时间内先行与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结清相关款项,然后再办理交房手续。

  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统一支付至6月30日止,自7月1日起各被征收人均不再享有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补助费用。

  【房屋调整】

  因设计方案优化调整,部分安置房的位置、朝向等发生了变化,原选择A1、A2、B、E1、F1、F2、G、K、L、M户型的被征收人须于5月3日至5月31日下午17:00时止到咨询地址处(江北12号小区JBN-12-A地块A-110办公室)商谈有关事宜,并与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补充协议。

  在上述时间前签署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原签约顺序号选房;逾期未签补充协议的,视为放弃原签约顺序号。

  【所需证件及资料】

  被征收人收楼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被征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选择江北12号小区安置房的结果确认书原件;

  3、结清相关款项的有关资料原件;

  4、被征收人无法亲自到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选房和收楼手续的,还应当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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