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如何计算生育津贴?

导语 依据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惠州市医疗保险办事指南(2021年第三版)对职工生育津贴申领细则作出相应更改。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照参保人生育假期开始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参加住院医保的或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参保人按照其生育假期开始之日时综合医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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