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申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车辆无法提供登记证书需补领的,还需提交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属于首次申领登记证书的可由代理人代办,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补领、申领登记证书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流程

一、申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1、【查验岗】拓印车架、发动机号码并查验机动车。

  2、【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信息,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1、【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信息,收回原登记证书,出具受理凭证。

  2、缴费窗口缴费。

  3、领取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首次申领登记证书5个工作日内; 补、换登记证书1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除此之外,都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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