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惠阳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导语 2021年1月1日,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发布《惠阳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其中提到淡水、秋长、三和等3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等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各位市民:
根据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淡水、秋长、三和街道以及其他乡镇部分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为:淡水、秋长、三和等3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沙田、新圩、镇隆、永湖、良井、平潭等6个镇的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域。
二、请各位市民不要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其他群众不在禁燃区内燃放,对违法燃放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处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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