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仲恺高新区集体户、港澳台和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志愿申报通告》出炉!
一、基本原则
以镇街为单位,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申报,不得跨镇街申报学校。户口地址与居住地址不属同一镇街的,以户口地址为准。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志愿申报所需材料
四、志愿申报流程
(一)进行现场登记
6月22日,未按《2026年仲恺高新区集体户、港澳台和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预登记通告》完成预登记的学生,其监护人须按上述通告规定前往各镇街的预登记受理点现场登记,登记完毕后按时进行网上志愿申报。已完成预登记的学生无需进行本项操作。
(二)网上填报志愿
6月23日、24日,所有完成登记的学生,监护人使用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或者手机登录www.zkzxxzs.com:88/bus/pub/login进行志愿申报。
部分公办学校招收完家庭户学生后,没有剩余学位接收集体户学生,志愿申报安排见《2026年集体户学生申报公办学校志愿安排表》(附件2)。学生须按现场登记的材料地址申报对应学区的学校,每生只可申报一所公办学校。如申请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则按学生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学生将被调剂到同镇街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三)公布录取结果
6月26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组织各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由各学校组织发放。各学校的申请人数不尽相同,具体办理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原则上在7月上旬完成发放,学生监护人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办理手续。
五、其他类型招生安排
(一)公办学校招收积分入学新生。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先录取我区户籍学生,如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用于参加积分入学,录取非我区户籍新生。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布。
(二)民办学校招收起始年级新生。我区户籍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须办理我区居住证以及惠州市社保)可申报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布。
(三)公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将统一时间组织开展插班生招生工作,具体规定见后续发布的通告,该通告计划于7月上旬发布。
六、提醒事项
(一)警惕卖房广告的学位宣传。部分房地产公司以“现在买九月读”“买房有学位”“学位房”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承诺买房后可报读某学校,这种忽略学生户籍情况和就读年级就直接下结论的宣传与招生政策不完全相符,具有误导性;部分房地产公司以“最好学校”“顶级公立名校”“第一”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此宣传行为带有欺骗性且违反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请广大家长朋友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在购房前核实信息真伪。
(二)共同抵制违规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按通告规定报名入学,切勿通过违反规定的各种途径报名。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验、面试、竞赛活动、引荐等方式进行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包括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不得违规签订入学协议,不得与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联合违规宣传招生。
(三)警惕招生骗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与各类机构和个人违规合作,或者委托其开展招生培训、测试、面试等进行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警惕自称“有熟人”“有关系”帮忙获取学位、签订协议保证学位、缴纳学费锁定学位、花钱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等各类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如您发现此类现象,请尽量掌握和保留确切证据,并向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不断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举报和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各类参与违规招生或者虚假宣传行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秩序。
(四)本通告为集体户、港澳台和境外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入学的提醒,其他入学报名提醒见对应批次的招生通告。
七、公告查看方式
(一)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仲恺发布”(微服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二)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hzzk.gov.cn
(三)各幼儿园、中小学公告栏。
八、招生工作咨询
(一)现场咨询地点:“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处”,位于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半山名苑“先锋小区”党群服务站(半山云阶销售中心旁)。
(二)咨询时间:5月20日至8月31日,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7:30。
(三)咨询电话:0752-3278741,监督电话:0752-2609842。
附件:1.报名二维码.pdf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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