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导语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了,想要了解的市民朋友们赶紧看看!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英文全称:CityCollegeofHuizhou)于2014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代码:14510,高考录取批次:专科批次、高职“3+证书”、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五年一贯制、现代学徒制、高职扩招等)。连续两年跨类参加B类考核,并排在全省B类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南大道明德路,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职业校园”的浓郁山水特色和现代风格。
学院扎根惠州、放眼“双区”,坚持“立足惠州,服务'双区',区域领先,中国特色”办学总目标,弘扬“明德力行,成己达人”的校训精神,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自由成长”为办学理念,以服务城市发展、对接特色产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生发展成长为宗旨,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办学,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工匠精神、创新能力、德技双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将学院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腹地支撑型、深圳先行示范区协同互补型、粤东区域示范引领型、惠州城市发展文化内涵型、职教人才培养纵向贯通型院校。
学院现有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教育学院、信息学院、旅游烹饪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与汽车学院等8个实体二级学院,开设有工科类、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42个。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现代物流管理”和“机电一体化”专业获评省二类品牌建设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群被立项为广东省首批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顺利通过IEET技术教育认证。
学院与政、行、企、研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设有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科技园(省级大学科技园)、教育部中德诺浩新型汽车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工业机器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共建学院、中国志愿服务研究培训基地(惠州)、天津大学一惠州先进陶瓷实验室、思科网络学院、惠州志愿服务学院、惠州市工艺美术研究所、惠州服装设计与营销协同育人中心、惠州市教师发展中心、仲恺创新学院、东江科技园数字智能产业学院、东江菜产业学院、惠州市“东江菜师傅”厨艺学堂、惠州市东江菜饮食文化研发中心等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平台。学院在合作企业开设有98个企业校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下,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年龄条件:年龄、工作时间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国境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通过入职人员岗位背景审查,必须符合人事入职调动手续要求。
8.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2.符合《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新引进人才安家落户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惠市人社规〔2022〕5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惠州市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
3.经批准聘用的新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4.新招入职人员到校后,将根据学校现有岗位职数及聘用规定进行岗位聘用。由于学校现有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学校不承诺完全按新招入职人员已有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即有可能根据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高职低聘。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考资料、审验原件、发放《准考证》→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业务考核)→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r@tm.hzc.edu.cn)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登记表(附件3)+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材料电子版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照片)
(2)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5)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材料分别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7)职称证书(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8)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9)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一般提供近3年获奖证书,分别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
(10)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11)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中文版,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由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组成审核小组,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报请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审议通过)后,在我校校园网站上公布,并发布现场验证(面试)有关通知。
(三)现场复审和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复审,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未按时到现场验证和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资格。报考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以发布现场资格审核(考试)通知为准。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照片,需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A4纸正反打印,留存原件一式1份)
2.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缩小比列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留存一式1份)
3.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职业资格(技能)证,获奖证书(留存A4纸复印件,各一式1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存A4纸原件,一式1份)
5.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6.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3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及岗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一张贴准考证存根(备用)。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2)考试地点: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
2.考试方式、内容和范围
(1)心理专业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机械专业带头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考试方式为业务考核;
(3)考试采用百分制。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①考试总成绩=面试×100%,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②应聘者以正式考试时间为准,提前30分钟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问答,主要考查与岗位履职相关的实际问题处理所需的综合能力,测试时长15分钟。
(5)业务考核:形式为实操技能考核,主要考察与岗位履职相关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60分钟。
(6)面试当天,如报考人数多而无法在当天完成所有考生面试工作时,将对考生进行封闭式管理,顺延考试时间,直到所有考生面试结束为止,请考生理解和配合,自觉遵守考场考务要求。
(7)面试成绩均在测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相应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8)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高分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确定的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等检查项目。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背景审查。考察报告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同意考察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材料,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方式等事项。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此次事业编制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3.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6.国境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内高等院校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7.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所学专业中文版的课程成绩单(需毕业院校或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8.校园安全管理需要,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场。
六、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网址:https://www.hzc.edu.cn/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
邮编:516025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752-5708632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hr@tm.hzc.edu.cn
监督电话: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纪检室:0752-2829862
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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