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补充通知
导语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补充通知》。商转组合贷款额度及商转纯公贷款额度重新确定!
中心各部门,各县(区)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做好商转公贷款风险防控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惠市公积金〔2021〕4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补充完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细则》(惠市公积金〔2024〕24号)的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一、商转组合贷款额度=原商贷本金余额-剩余商贷贷款金额,同时全部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剩余商贷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房屋评估价值(公积金中心内部核查认定的房屋价格)。
二、商转纯公贷款额度=原商贷本金余额-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其房屋评估价值(公积金中心内部核查认定的房屋价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