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晴隆籍人员就业稳定岗位补贴(条件+补贴标准)
导语 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公布多项补贴,其中就有稳定岗位补贴,一次性3000元/人。
稳定岗位补贴
申请对象:在大亚湾区就业的晴隆籍农村劳动力
申请条件
1.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到大亚湾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补贴标准:一次性3000元/人。
提交材料
1.《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稳岗补贴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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