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认定标准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固定收入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1.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肢体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根据民政部制定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本人也是特困对象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