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管拔尖人才遴选条件
导语 根据《惠州市拔尖人才遴选培养办法》,惠州市开展拔尖人才遴选已经开始了,想要参与的先来看看这些遴选条件!
一、科技创新平台
遴选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社会组织,在科研攻关及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成绩,在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取得中国专利优秀奖金奖、银奖且排名前三并进行成果转化的发明人。
(二)近5年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科技项目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且项目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带头人(负责人)。
(三)从事科研一线工作岗位工作,所持有的创新成果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行业认可的创新人才。
二、经营管理平台
遴选在我市从事企业经营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国资委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在企业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3年及以上,在本地、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二)所在企业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应是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在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期间,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有显著提高。
所在企业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申报人担任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法人代表者;申报人获各级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三、乡村振兴平台
遴选在我市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业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引领作用的农、林、牧、渔等领域的人才,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农业农村领域高级技术职称,在农业农村领域从事生产、科研、推广等工作,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或主持研发新品种、新技术1项,或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持有创新成果,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技术人员;
(二)被评定为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称号的企业负责人或突出贡献人员;
(三)被评定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社长或突出贡献人员;
(四)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积极解决水利水保、提升村级集体收入、盘活闲置资产、农田灌溉、小水电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或工作创新做法,起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在水利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管理模式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对当地的水利科技进步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在林业科技新成果推广及应用等方面,解决了林业技术难题,对当地林业科技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或种植乡村珍贵树种或经济林规模较大,乡土珍贵树种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或经济林种植面积1000亩及以上,且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申报人在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设有工作室的,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乡土人才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四、教育教学平台
遴选在我市各类院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对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的人才,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申报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5年工作业绩满足以下3项及以上:
1.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获得省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
2.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肯定或推广。
3.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获得地市级教育教学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教育教学比赛二等奖2人次及以上;或直接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技能(含体育)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中获一等奖(金牌)2人次及以上。
4.在省级以上具有CN或ISSN号的刊物发表教育领域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5.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教材1本及以上。
6.主持省级教育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前3名)参与国家级教育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申报人设有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二)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申报人,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方向、重大需求和本校学科建设需要,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与目标,在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原则上指二级学科)、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包括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处于省内学科发展前沿的新兴交叉学科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同时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人才,学位或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近5年工作业绩满足以下3项及以上条件: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前3名)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担任省级教学团队/科研团队负责人。
2.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前3名)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教学成果奖。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承担横向项目到账经费60万元及以上。
5.成果或建议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曾直接为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政策。
6.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的主要发明人。
申报人设有省级和市级工作室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五、医疗卫生平台
遴选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德医风高尚,团队合作精神强,得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
(二)理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省)内外新技术,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有用于实际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创新性成果。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具备下列2项条件:
1.荣获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扶持)专科带头人。
2.近3年以第一(共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3.出版医学专著1部及以上。
4.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
申报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医(名中医)称号并设有工作室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六、宣传文化平台
遴选在我市宣传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社科联、市文联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近5年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宣传文化、社科理论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的优秀人才,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并结项重点课题3次及以上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制片工作(或在新闻教学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5年及以上的优秀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作品或个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
(三)在出版、发行等领域从事编辑策划、出版物营销、数字出版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营销能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四)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突出成绩,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得获得省部级政府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
(五)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与新媒体新业态等文化产业领域,包括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职位或在关键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2.所管理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模式具有引领性,企业资产、收入、利润及税收贡献位居本市同行业前列,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贡献突出。
3.所管理企业掌握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企业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力强,对文化“走出去”做出重要贡献。
(六)为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传承人,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每年参与政府组织的非遗活动不少于20场,且在非遗项目的展示、推广、传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七)其他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取得较大成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对繁荣和促进宣传思想文化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业内公认的优秀专业人才。
(八)对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七、社会工作平台
遴选在我市社会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社会工作职业价值理念,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二)热心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动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在我市社会公益服务单位或基层从事特定类别工作的专职人员或担任法定代表人,且近3年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
(五)申报人需至少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
1.近5年编译有社会工作专著或在社会工作SSCI期刊、《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社会学研究》等一级专业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省级以上具有CN或ISSN号的刊物发表社会工作教育领域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近5年参加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专业论坛、学术或实务大赛,所提交专业论文或实务文章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篇。
3.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级及以上机构、团体的学术或参政议政课题、社会福利政策调研课题或者其他政策研究工作,或者作为主编或主要参与人,完成国家及省、市行业协会相关规则、指引、教程、重大行业标准等的编撰工作。
4.近5年获得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荣誉称号者,或者获评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5.获得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人类学、治理学、社会政策学等),且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4年者,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且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者。
6.社会服务项目带头人,所实施的项目具有引领性,并对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经验得到省、市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的。
八、法律金融平台
遴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相关行业从业资格,在我市从事法律、金融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由市司法局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在金融资本、公司证券、知识产权和涉外业务等领域有专长的紧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才,且近5年工作业绩满足以下3项及以上:
1.任现职称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包括正式出版发行的电子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法学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2.以主编、第一作者、章节作者身份公开出版法学或相近专业论著1本及以上;
3.参加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专业论坛、学术或实务大赛,所提交专业论文或实务文章1篇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作为主编或主要参与人,完成行业协会相关规则、指引、教程、重大行业标准等的编撰工作;
5.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级及以上机构、团体的学术或参政议政课题、立法调研课题或者其他政策研究工作;
6.任现职期间主要参与制定省级及以上重大行业标准,省级及以上规范性文件等1项及以上。
7.主办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办理的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案例入选省、市级案例选编或相关机构司法解释。
(二)从事行业研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国际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融资、航运金融等我市金融市场亟需的优秀专业人才,且满足以下3项及以上条件:
1.曾在知名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最新年度中国早期投资排名前30强,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年度排名前100名)担任过投资部总经理、融资部总经理、风险部总经理或相当职级以上职务,投资业绩优秀、参与过项目成功获得IPO、有项目退出经验,且在本市股权投融资机构任职的人才;
2.拥有上交所、深交所董秘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等证书,曾在企业担任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在任期间成功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且在本市拟上市挂牌企业任职的人才;
3.具有金融行业5年及以上从业经验,且个人最近三个年度从事金融行业每年实际税前工资、薪金收入超过100万元;
4.具备较强金融创新能力,做出重要创新和贡献,经济类、法律类、财务财会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特许财富管理师(CWM)或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或国际金融理财师(CFP)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或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或保险精算师(FIA)或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
6.在金融机构或相关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相关岗位,并在各自金融领域起骨干作用的业务及技术型人才。
九、旅游体育平台
遴选在我市旅游、体育行业中有较高的经验和技能,或在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中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引领带动我市旅游经济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人才,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旅游相关领域专业研究或从业经验,主持过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旅游相关研究论文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旅游相关研究著作。
(二)具备高级及以上导游等级资格、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导游工作相关表彰奖励,无违规记录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三)担任县级以上旅游企业高级管理者3年以上,旅游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年收益达2000万元以上。
(四)近3年获全国以上竞技类比赛前3名,且达到运动健将以上等次,并积极推广宣传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现役运动员。
(五)近3年向省以上运动队输送1名以上运动员,且所输送运动员获全国以上竞技类比赛前3名,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练员。
(六)在我市运动训练、体育科研、运动医学(含运动康复)、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或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其他平台
遴选不在上述9个平台的范畴,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直接从事研究、推广、应用工作,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专业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申报受理及培养管理等工作。
如人才实绩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作为破格人选申报。